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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英文名:Hotan Teachers College 简称:“和田师专” 所在地:和田地区 院校代码:10765 类型:师范类/专科

省属专科
  •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22
根据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院校全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二)院校代码:10765(三)院校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邮编:848000(四)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五)办学层次:普通专科(六)办学特点: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前身是和田地区初级学校——简易师范(1938年)。1957年,更名为和田师范学校。197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是一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属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2018年7月转隶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学校立足和田,服务新疆,面向全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胡杨精神”,追求“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教风和“勤学进取,求是致用”的学风,致力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师资和人才的师范类普通高校。学校总编制398人,目前在职教职工454人,专任教师397人,其中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35人,全日制在校专科生6850人。现有专业涉及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共八个学科门类。自2005年起,学校面向疆外招生。现在招生范围覆盖新疆、甘肃、宁夏、河北、山西、安徽、山东、河南、四川、陕西、云南、贵州、江西、湖南、广西、湖北、江苏、青海等22个省份。学校设处级机构24个(党政管理机关与教辅部门16个、学院8个)。学校开设有22个专业,2020年招生专业为:应用化工技术(57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计算机信息管理(610203)、旅游管理(640101)、早期教育(670101)、学前教育(670102)、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670103)、小学教育(综合文科教育)(670103)、语文教育(670104)、数学教育(670105)、英语教育(670106)、物理教育(670107)、化学教育(670108)、生物教育(670109)、历史教育(670110)、地理教育(670111)、音乐教育(670112)、美术教育(670113)、体育教育(670114)、思想政治教育(670115)、现代教育技术(670120)。如今,学校形成了以师范教育为主、非师范教育和成人教育为辅的全日制和函授等多种形式的办学格局。学校占地1670.25亩,其中校本部占地180.98亩,实训基地437.50亩,新校区占地1046.75亩。校园绿化面积14.4万余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15.9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9.11万平方米,学生宿舍4.60万平方米,实验室面积2.18万平方米,学生食堂1.36万平方米,运动场面积2.62万平方米,图书馆面积2.33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3.9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4590.04余万元,建有理化生地专业实验实训室36个,设有和田地区普通话测试站,办有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二、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一)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计划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正式公布计划为准。(二)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专科零批次、专科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招办规定批次进行录取。三、录取规则(一)招生原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二)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三)专业录取原则1.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及高考成绩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省市的招生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不低于该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且可以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整数部分一致,则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单中平行投档总分里的小数点后精确分数为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3.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统一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时按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分数线及投档规则录取。按考生艺术类、体育类术科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时,若遇同等术科分数考生,则以文化课总分就高优先录取。(四)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1.完善学校招生委员会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2.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录取现场,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四、新生报到(一)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学费。理工类3300元/学年;文史类2900元/学年;艺术类5500元/学年(学校降低1000元/学年,实际收费为4500元/学年);体育类3100元/学年(收费如有变化,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标准为准)。如有变化以2020年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二)我校民语言类学生在校学习共四年,第一年为预科(可以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后三年为专业课学习和教育实习。如有变化以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三)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四)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五)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六)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03-2517225(电话)、0903-2513505(传真)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848000Email:htszzb10765@163.com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0年6月10日   详情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2
    根据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院校全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二)学校国标代码:10765    (三)院校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287号  邮编:848000    (四)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专科    (六)办学特点: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是一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属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学校已有近80年的办学历史,1938年设置简易师范,1957年更名为和田师范学校,1978年升格为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是和田历史上最早的一所高校。学校成立以来,始终秉承“团结、诚信、勤奋、树人”的校训,先后为自治区培养了2万多名各类人才。2006年,教育部对我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良好”成绩;2010年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接受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估获得“优秀”成绩;2015年接受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估复验获得“优秀”成绩。目前学校正筹备设置本科院校及新校区建设工作。学校总编制398个,目前在职教职员工378人,专任教师320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131人(其中教授22人);全日制在校专科生5635人,成人学员近700人。现有专业涉及文学、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历史学等8个学科门类。学校是以维吾尔族为主,汉、蒙古、回、柯尔克孜、哈萨克等20余个民族师生组成的大家庭。自2005年起,学校除面向新疆招生外,还在甘肃、陕西、河南、山东、河北、山西、安徽、四川、宁夏、青海、云南、贵州、江西、湖南、广西等省份招生,目前在校汉族学生1483人。学校内设处级机构26个(党政管理机关与教辅、服务部门17个、学院9个)。学校9个教学单位开设有27个专业,分别为:数学教育(670105K)、物理教育(670107K)、生物教育(670109K)、化学教育(670108K)、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670103K)、地理教育(670111K)、体育教育(670114K)、语文教育(670104K)、思想政治教育(670115K)、历史教育(670110K)、汉语(670201)、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650307)、现代教育技术(670120K)、美术教育(670113K)、音乐教育(670112K)、学前教育(670102K)、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旅游管理(64010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宝玉石鉴定与加工(520105)、纺织品设计(民族地毯设计工艺技术)(580406)专业。如今,学校形成了集普通专科、成人专科、各类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等多层次,以师范教育为主、成人教育为辅的全日制、函授、脱产等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学校占地面积1970亩;固定资产2.44亿元;校舍总建筑面积15.6万㎡(教学行政用房56200㎡,学生宿舍43000㎡,实验室面积15200㎡,学生食堂8400㎡,图书馆7200 ㎡,运动场面积26200㎡),教学仪器设备值3200余万元;教学用计算机1225台;多媒体教室座位数4541个;语音实验室座位数84个;理化生地等专业基础实验室18个;馆藏纸质图书44万册,电子图书36万册,专业学术期刊100余种;办有以维、汉两种文字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各级领导关怀下,将我校作为第一批免费师范生培养基地,今年我校将继续承担新疆免费师范生培养任务(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在新疆特殊政策支持下,签订“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后,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由国家承担,毕业后带国家编制分配工作,定向就业地(州)基层中小学就业,服务期限最少5年。“免费师范生”计划以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二、招生计划、录取批次    (一)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正式公布计划为准。    (二)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专科零批次、专科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招办规定批次进行录取。    三、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三)汉语专业(专业代码:670201)限高考汉语成绩最低分55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    (四)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及高考成绩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平行志愿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省市的招生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平行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该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且可以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文史类及理工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进档考生,有艺术特长者优先录取。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3.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统一考试并获取合格证,取得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时按照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分数线及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1.调整学校招生委员会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2.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录取现场,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四、新生报到    (一)学校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理工类3300元/学年;文史类2900元/学年;艺术类5500元/学年(学校实际降低1000元/学年,收费为4500元/学年);体育类3100元/学年(收费如果有变化,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标准为准)。被录取到我校“免费师范生”专业学生将享受国家政策免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被录取到我校“高层次双语翻译人才”专业学生将享受自治区政策免交学费。如有变化以2017年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    (二)民考民学生在校共学习四年,第一年为预科,后三年为专业课学习和教育实习;双语班考生到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汉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的直接学习专业课,不合格的加一年预科,第一年预科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由国家承担。如有变化以2017年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    (三)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四)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六)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0903–2513282  2517823  2517225    (二)传    真: 0903–2513505    (三)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287号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四)Email:htszzb10765@163.com    (五)学校网址:www.htszedu.cn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二〇一七年二月 详情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23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院校全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二)学校国标代码:10765(三)院校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287号  邮编:848000(四)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五)办学层次:专科(六)办学特点: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是一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属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学校已有近80年的办学历史,1938年设置简易师范,1957年更名为和田师范学校,1978年升格为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是和田历史上最早的一所高校。学校成立以来,始终秉承“团结、诚信、勤奋、树人”的校训,先后为自治区培养了2万多名各类人才。2006年,教育部对我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良好”成绩;2010年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接受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估获得“优秀”成绩;2015年接受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估复验获得“优秀”成绩。目前学校正筹备设置本科院校及新校区建设工作。学校总编制398个,在职教职员工438人,专任教师354人,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110人(其中教授21人);全日制在校专科生6358人,成人学员近700人。现有专业涉及文学、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历史学等8个学科门类。学校师生由汉族、维吾尔族、蒙古族、回族、柯尔克孜族、哈萨克族等20余个民族组成。自2005年起,学校除面向新疆招生外,还在甘肃、陕西、河南、山东、河北、山西、安徽、四川、宁夏、青海、云南、贵州、江西、湖南、广西等省份招生,目前在校汉族学生约1800人。学校内设处级机构26个(党政管理机关与教辅部门17个、学院9个)。学校9个教学单位开设有27个专业,分别为:数学教育(670105K)、物理教育(670107K)、生物教育(670109K)、化学教育(670108K)、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670103K)、地理教育(670111K)、体育教育(670114K)、语文教育(670104K)、思想政治教育(670115K)、历史教育(670110K)、汉语(670201)、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650307)、现代教育技术(670120K)、美术教育(670113K)、音乐教育(670112K)、学前教育(670102K)、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旅游管理(64010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宝玉石鉴定与加工(520105)、纺织品设计(民族地毯设计工艺技术)(580406)专业。如今,学校形成了集普通专科、成人专科、各类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等多层次,以师范教育为主、成人教育为辅的全日制、函授、脱产等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学校占地面积1970亩;固定资产2.44亿元;校舍总建筑面积16.9万㎡,教学仪器设备值3400余万元;教学用计算机1225台;多媒体教室座位数4541个;语音实验室座位数84个;理化生地等专业基础实验室18个;馆藏纸质图书53万册,电子图书36万册,专业学术期刊100余种;办有以汉、维两种文字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家级学术刊物《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各级领导关怀下,将我校作为第一批免费师范生培养基地,今年我校将继续承担新疆免费师范生培养任务(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在新疆特殊政策支持下,签订“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后,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由国家承担,毕业后带国家编制分配工作,定向就业地(州)基层中小学就业,服务期限最少5年。“免费师范生”计划以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二、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一)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正式公布计划为准。(二)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专科零批次、专科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招办规定批次进行录取。三、录取规则(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二)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三)汉语专业(专业代码:670201)限高考汉语成绩最低分55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四)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五)专业录取原则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优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且适当考虑学校志愿先后进行录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省市的招生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学校第二志愿和平行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该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且可以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文史类及理工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进档考生,有艺术特长者优先录取。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3.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统一考试并获取合格证,取得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时按照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分数线及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六)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1.调整学校招生委员会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2.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录取现场,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四、新生报到(一)学校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理工类3300元/学年;文史类2900元/学年;艺术类5500元/学年(学校实际降低1000元/学年,收费为4500元/学年);体育类3100元/学年(收费如果有变化,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标准为准)。被录取到我校“免费师范生”专业学生将享受国家政策免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被录取到我校“高层次双语翻译人才”专业学生将享受自治区政策免交学费。如有变化以2018年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二)民考民学生在校共学习四年,第一年为预科,后三年为专业课学习和教育实习;双语班考生到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汉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的直接学习专业课,不合格的加一年预科,第一年预科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由国家承担。如有变化以2018年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三)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四)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五)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六)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一)联系电话: 0903–2513282  2517823  2517225(二)传    真: 0903–2513505(三)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287号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四)Email:htszzb10765@163.com (五)学校网址:www.htszedu.cn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二〇一八年三月六日 详情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6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院校全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二)院校代码:10765(三)院校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邮编:848000(四)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五)办学层次:普通专科(六)办学特点: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位于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始建于1938年“简易师范”,1978年经国家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建制为副厅级单位,是一所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追求“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教风和“勤学进取、求是致用”的学风,致力于培养基础教育合格师资和各类人才。我校2006年顺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良好”成绩;2010年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2015年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估连续两次获得“优秀”,目前学校正筹备申办本科院校。学校总编制398人,目前在职教职工424人,专任教师353人,其中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04人,全日制在校专科生6616人。现有专业涉及文学、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历史学等八个学科门类。自2005年起,学校面向疆外招生,现在招生范围覆盖甘肃、宁夏、河北、山西、安徽、山东、河南、四川、陕西、云南、贵州、江西、湖南、广西、湖北、江苏等16个省份。学校设处级机构24个(党政管理机关与教辅部门16个、学院8个)。学校开设有21个专业,2019年招生专业为:数学教育(670105)、现代教育技术(670120)、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物理教育(670107)、化学教育(670108)、小学教育(670103)、语文教育(670104)、学前教育(670102)、美术教育(670113)、体育教育(670114)、音乐教育(670112)、历史教育(670110)、思想政治教育(670115)、生物教育(670109)、地理教育(670111)、旅游管理(640101)、计算机信息管理(610203)。如今,学校形成了以师范教育为主、成人教育为辅的全日制和函授等多种形式的办学格局。学校占地1678亩,其中校本部占地195.3亩,实训基地437.5亩,新校区占地1046亩。校园绿化面积14.4万余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15.7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9.84万平方米,学生宿舍2.43万平方米,实验室面积4.18万平方米,学生食堂1.36万平方米,运动场面积2.62万平方米,图书馆近2.24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2.4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3000余万元,建有理化生地专业实验室17个,设有和田地区普通话测试站,办有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田地委、行署的关怀下,我校2007年开始招收第一批免费师范生,2019年我校将继续承担新疆免费师范生培养任务(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在新疆特殊政策支持下,签订“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由国家承担,毕业后带国家编制分配工作,定向地(州)基层中小学就业,服务期限最少5年。“免费师范生”计划以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二、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一)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正式公布计划为准。(二)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专科零批次、专科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招办规定批次进行录取。三、录取规则(一)招生原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二)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三)专业录取原则1.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及高考成绩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平行志愿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省市的招生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平行志愿考生,但不低于该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且可以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整数部分一致,则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单中平行投档总分里的小数点后精确分数为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3.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统一考试并获取合格证,取得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时按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分数线及投档规则录取。按考生艺术类、体育类术科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时,若遇同等术科分数考生,则以文化课总分就高优先录取。(四)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1.完善学校招生委员会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2.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录取现场,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四、新生报到(一)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学费。理工类3300元/学年;文史类2900元/学年;艺术类5500元/学年(学校降低1000元/学年,实际收费为4500元/学年);体育类3100元/学年(收费如有变化,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标准为准)。被录取到我校“公费师范生”相应专业的学生将享受免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的国家优惠政策。如有变化以2019年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二)我校民语言类学生在校学习共四年,第一年为预科(可以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后三年为专业课学习和教育实习。如有变化以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三)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四)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五)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六)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03-2517225(电话)、0903-2513505(传真)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848000Email:   htszzb10765@163.com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2019年5月15日     详情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2009-05-08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一、基本情况1.院校全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学校国标代码:107652.院校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287号?   邮编:848000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4.办学层次:专科5.办学特点:新疆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和田师专)坐落于祖国西部巍巍昆仑北麓、塔克拉玛干沙海南缘、古丝绸之路南道历史名城——和田市。1978年12月,经国务院、原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原和田地区师范学校(成立于1938年)的基础上建立的和田师专,是一所自治区直属全日制师范类专科院校。和田师专建校三十年来,已为南疆各地州培养了专业人才1万余名,成为培养南疆中小学师资的教师教育重要基地和培养适合南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门人才的摇篮。目前,学校在职教职员工390人,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90人,中级126人。2008年底在校本专科生3200余人,成人学生1600余人。在自治区教育厅的支持下,学校通过不断建设和发展,自2005年起,开始在省外招生,今年在甘肃、陕西、河南、河北、山东、山西、安徽、四川等8省招生。学校主要以维吾尔族学生为主,还有汉族、回族等6个民族。学校固定资产总额超过1.4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40.6万元,其中教学用计算机近500台。学校占地总面积488亩。校舍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教学用房2万余平方米,学生宿舍2万余平方米。教学设施完备,拥有理化、计算机等专业基础教学实验室28个,多媒体教室20间,语音教室4个。图书馆藏书24.2万册,期刊293种。编辑出版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维、汉两种文字的国家二级学术刊物《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校园园林绿化硬化面积7.7万余平方米,绿化率达30%以上。学校13个教学单位开设有18个专业:数学教育、物理教育、生物教育、化学教育、地理教育、体育教育、语文(维吾尔语言文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教育、汉语、汉语(中国语言文化维语言方向)、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教育技术、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学校是国家汉语水平考试考点、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成人考试考点、自治区现代维吾尔语正字正音水平考试考点。学校已形成了集普通专科、成人专科、各类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等多层次,以师范教育为主,成人教育为辅的全日制、函授等形式的办学格局。二、招生计划、录取批次1.招生计划: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计划总数为1330人。2.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零批次、专科一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规定批次进行录取。三、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2.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3.男女比例:为优化基础教育师资结构,师范类专业在录取时适当兼顾男女比例,比例严重失调时,可适当降分调整。4.体检标准:我校专业包括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师范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舞蹈专业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专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其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师范类专业体检标准执行。非师范类专业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5.专业录取原则(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优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且适当考虑学校志愿先后进行录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省市的招生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学校第二志愿和平行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该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且可以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文史类及理工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进档考生,有艺术特长者优先录取。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并获取合格证),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照当年考生情况先划定文化课分数线,再根据考生专业加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四、新生报到1.学校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理工类3300元/学年;文史类2900元/学年;艺术类5500元/学年(实际降低1000元/学年,学校收费为4500元/学年);体育类3100元/学年(收费如果有变化,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标准为准)。2.新生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对复查结果不合格(含在复查期内违反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及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3.新生入校后交清第一学年各项费用,取得学籍后,根据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4.学历证书颁发:毕业生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并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发证学校为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 0903–2513282?25172252.传真: 0903–25135813.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287号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4.Email:htszzb10765@163.com 5.学校网址: http://www.htszedu.com?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2009年3月详情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2010-04-28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一、基本情况1.院校全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学校国标代码:107652.院校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287号?   邮编:848000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4.办学层次:专科5.办学特点:新疆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和田师专)坐落于祖国西部巍巍昆仑北麓、塔克拉玛干沙海南缘、古丝绸之路南道历史名城——和田市。1978年12月,经国务院、原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原和田地区师范学校(成立于1938年)的基础上建立的和田师专,是一所自治区直属全日制师范类专科院校。和田师专建校三十年来,已为南疆各地州培养了专业人才1万余名,成为培养南疆中小学师资的教师教育重要基地和培养适合南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门人才的摇篮。目前,学校在职教职员工390人,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90人,中级126人。2009年底在校学生3500余人,成人学生1600余人。在自治区教育厅的支持下,学校通过不断建设和发展,自2005年起,开始在省外招生,今年在宁夏、青海、甘肃、陕西、河南、山西、安徽、四川等8省招生。学校主要以维吾尔族学生为主,还有汉族、回族等6个民族。学校固定资产总额超过1.4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00余万元,其中教学用计算机近700台。学校占地总面积9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教学用房2万余平方米,学生宿舍2万余平方米。教学设施完备,拥有理化、计算机等专业基础教学实验室28个,多媒体教室30间,语音教室4个。图书馆藏书24.2万册,期刊293种。编辑出版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维、汉两种文字的国家二级学术刊物《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校园园林绿化硬化面积7.7万余平方米,绿化率达30%以上。学校13个教学单位开设有17个专业方向:数学教育、物理教育、生物教育、化学教育、初等教育、地理教育、体育教育、语文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教育、汉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教育技术、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学前教育。学校是国家汉语水平考试考点、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成人考试考点、自治区现代维吾尔语正字正音水平考试考点。学校已形成了集普通专科、成人专科、各类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等多层次,以师范教育为主,成人教育为辅的全日制、函授等形式的办学格局。二、招生计划、录取批次1.招生计划: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计划总数为1435人。2.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零批次、专科一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规定批次进行录取。三、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2.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3.男女比例:为优化基础教育师资结构,师范类专业在录取时适当兼顾男女比例,比例严重失调时,可适当降分调整。4.体检标准:我校专业包括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师范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其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师范类专业体检标准执行。非师范类专业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5.专业录取原则(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优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且适当考虑学校志愿先后进行录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省市的招生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学校第二志愿和平行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该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且可以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文史类及理工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进档考生,有艺术特长者优先录取。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并获取合格证),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照当年考生情况先划定文化课分数线,再根据考生专业加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四、新生报到1.学校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理工类3300元/学年;文史类2900元/学年;艺术类5500元/学年(学校实际降低1000元/学年,收费为4500元/学年);体育类3100元/学年(收费如果有变化,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标准为准)。被录取到我校“免费师范生”专业学生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2.新生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对复查结果不合格(含在复查期内违反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及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3.新生入校后交清第一学年各项费用,取得学籍后,根据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4.学历证书颁发:毕业生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发证学校为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 0903–2513282?25172252.传真: 0903–25135813.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287号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4.Email:htszzb10765@163.com 5.学校网址: http://www.htszedu.com?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2010年3月详情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1年招生章程2011-04-20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1年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1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一、基本情况1.院校全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学校国标代码:107652.院校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287号?   邮编:848000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4.办学层次:专科5.办学特点: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和田师专)坐落于祖国西部巍巍昆仑北麓、塔克拉玛干沙漠南缘、古丝绸之路南道历史名城——和田市。1978年12月,经国务院、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原和田地区师范学校(成立于1938年)的基础上建立的和田师专,是一所自治区直属全日制师范专科院校。和田师专建校三十年来,已为南疆各地州培养了专业人才1万余名,成为培养南疆中小学师资的教师教育重要基地和培养适合南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门人才的摇篮。目前,学校在职教职员工近400人,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112人,中级136人。2010年底在校学生近3896人。在自治区教育厅的支持下,学校通过不断建设和发展,自2005年起,开始在区外招生,今年在甘肃、陕西、河南、山西、安徽、四川、宁夏、青海、山东、河北等10省招生。学生主要由维吾尔族、汉族、回族等6个民族组成。学校固定资产总额超过1.2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16余万元,其中教学用计算机1000余台。学校占地总面积近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教学用房2万余平方米,学生宿舍2万余平方米。教学设施完备,拥有理化、计算机等专业基础教学实验室28个,多媒体教室30间,语音教室4个。图书馆藏书24.2万册,期刊293种。编辑出版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维、汉两种文字的国家二级学术刊物《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校园园林绿化硬化面积7.7万余平方米,绿化率达30%以上。学校13个教学单位开设有17个专业方向:数学教育(660202)、物理教育(660204)、生物教育(660206)、化学教育(660205)、初等教育(660213)、地理教育(660208)、体育教育(660211)、语文教育()660201、思想政治教育(660212)、历史教育(660207)、汉语(660101)、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660135)、计算机应用技术(590101)、现代教育技术(660215)、美术教育(660210)、音乐教育(660209)、学前教育(660214)。2006年9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教育教学水平评估,评估结果达到“良好”。此外还承办和田地区师资的培训及南疆地区少数民族职工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学校是国家汉语水平考试考点、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成人考试考点、自治区现代维吾尔语正字正音水平考试考点。学校已形成了集普通专科、各类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等多层次,以师范教育为主,成人教育为辅的全日制、函授等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各级领导关怀下,将我校作为第一批免费师范生培养基地,今年我校将承担680名免费师范生培养任务(含40名双语特培计划生)。免费师范生在校共学习四年,第一年为预科,其余三年为专业课学习,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由国家承担,双语特培计划生在自治区特殊政策支持下,签订“特培生教育”协议书后,学费、住宿费国家承担,毕业后带国家编制分配工作,定向和田地区基层中小学就业,服务期限最少5年。“双语”特培计划以2011年自治区相关文件为准。二、招生计划、录取批次1.招生计划: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1年招生计划总数为?1505人。2.录取批次:区内录取为专科零批次、专科? 一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规定批次进行录取。三、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2.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3.为优化基础教育师资结构,师范类专业在录取时适当兼顾男女比例,比例严重失调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适当调整。4.体检标准:我校专业包括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建议师范类专业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55米;体育类专业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其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师范类专业体检标准执行。非师范类专业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5.专业录取原则(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优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且适当考虑学校志愿先后进行录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省市的招生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学校第二志愿和平行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该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且可以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文史类及理工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进档考生,有艺术特长者优先录取。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并获取合格证),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艺术类考生必须为获得提前测试合格证考生;体育类考生必须为达到自治区划定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分数线考生,并按照当年自治区划定艺术类、体育类文化课分数线由高至低录取。四、新生报到1.学校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理工类3300元/学年;文史类2900元/学年;艺术类5500元/学年(学校实际降低1000元/学年,收费为4500元/学年);体育类3100元/学年(收费如果有变化,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标准为准)。被录取到我校“特培计划生”及“免费师范生”专业学生将享受国家政策免交学费住宿费。2.新生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对复查结果不合格(含在复查期内违反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及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3.新生入校后交清第一学年各项费用,取得学籍后,根据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4.学历证书颁发:毕业生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制定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发证学校为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联系电话: 0903–2513282?25172252.传真: 0903–25135813.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287号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4.Email:htszzb10765@163.com 5.学校网址: http://www.htszedu.com?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2011年3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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